五大曝光!都昌一人终身禁驾还有一司机22起车辆违法未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19 16:24:25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1年5月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2021年5月5日7时20分许,邵某驾驶“九江临时04120”号三轮电动车从路口进入主道时,因车辆制动失灵,与主道内杨某驾驶的赣G66W*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致邵某和电动三轮车乘客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当事人邵某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保证非机动车制动器装置完好,是形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驾驶非机动车应当保持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完好。”之规定,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特别提示各位非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务必对自己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所驾驶的车辆时刻都处于安全状态。

  2021年05月10日17时40分许,刘某驾驶赣G0B5*小轿车在都昌县徐埠镇明德小学徐埠往苍山方向的路上行驶时,与刘某驾驶的(临时P65*)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刘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查,刘某驾驶机动车未靠右侧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金年会app,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车逆行,看似生活中的小事,但就是这些违法行为,给我们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给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所以,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能逆向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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