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建筑、历史地段等。为进一步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历史文化资源知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问答式解读宣传,本期内容为历史地段篇。
答:历史地段是指历史遗存丰富、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相融合,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并保存一定文化环境的地段。
2021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第一次明确提出“历史地段”的概念和保护要求。
答:历史地段应能够体现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城乡建设成就。
历史地段应具有一定规模、边界明确、相对完整的空间范围;保存有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保护、保留价值的历史遗存,包括历史建筑或其他具有保护、保留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如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名胜、名园、老街巷、老河道、老社区、老校园、老厂区等均可认定为历史地段。
答:历史地段是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多样的历史信息、承载着丰富的时代价值。历史地段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才能让中华文脉绵延赓续、文明薪火代代相传。
历史地段保护并不是“一动也不能动”,可以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通过利用来实现更好的保护。在保持历史地段的风貌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可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通过在保护中创新,在传承中发展,让历史文化融入现代生活,为文化自信提供历史景深,让历史文化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1)全面普查:在全市行政范围内,运用多种方法开展全域历史地段潜在对象普查工作。
(2)组织评定:在加强实地考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之上,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历史地段潜在对象进行论证、评定,确定历史地段建议名单。
(3)公布挂牌:经论证、公示后的历史地段建议名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开展历史地段挂牌、保护利用工作。
答:历史地段一般分为文化名胜类、纪念设施类、生活住区类、经济产业类、科技文教类、重大工程设施类以及其他类7大类型。
结合淮北实际情况,可更注重对煤矿开采、白酒酿造等产业设施及周边,皖北传统民居集聚区、建国以来重要文教办公场所及周边,历史公园广场及周边,重要纪念地及周边等地段进行认定。
答:历史地段保护利用可以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历史地段环境和激发历史地段活力三个方面具体开展。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地段的空间格局、整体风貌以及其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2)改善历史地段环境。增设“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提升绿化景观环境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3)激发历史地段活力。坚持以用促保,激活历史地段价值和特色,用新业态赋能历史地段,唤醒和传承城市文化内容,通过植入新功能、塑造新空间,打造特色的城市文化IP。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