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连产品都没有的公司,居然能花钱买到“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证书,听起来如天方夜谭般的荒唐故事可能就这样真实地发生着。
一个连产品都没有的公司,居然能花钱买到“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证书,听起来如天方夜谭般的荒唐故事可能就这样线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侦大队(下称“赛罕区分局经侦大队”)拘捕了苏州吉力质量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吉力”)负责人吉诚梓、苏州中保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下称“中保检测”)负责人卫保平(目前二人已取保候审),也同时传讯了苏州倍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倍通检测”)苏州中保负责人。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警方发现这三家公司与近千家客户签订中介委托代理合同,帮助没有产品的公司获得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215.SZ,下称“电科院”)颁发的国家合格产品检验证书。警方查获的这三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电子文本数量庞大。
“春节前我们已经上报公安部,寻求部里支持,因为我们自己的力量没法侦查完”,赛罕分局经侦大队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多文件需要甄别、核实,“已经不是我们短期内所能完成的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在项目招标时,参与投标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严格检验和验证。
有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对于国网招标的产品,目前国网指定的5家单位负责对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分别是国家中低压输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中低压)、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科院)、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变院”)和北京电科院。
据了解,监督检验机构对于电器类产品的监督检验,监督是对产品的来源负责,检验是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存在监管缺失的情况,则难辞其咎。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这种中介代理服务方式获得产品合格证书的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不仅安全问题难以保证,更造成使用寿命的大大缩减。一般来说,合格的产品使用年限15~20年,而这些不合格产品只能用5~6年就必须更换,给社会造成难以预见的巨大损失。
而警方发现,前述三家中介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过程中,很多客户都没有生产产品,却可以获得产品合格证书。
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6月7日,北京先科中电电力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先科中电”)与苏州吉力在苏州市吴中区签署了一份产品质量认证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目的是让公司产品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SH15-M-315/10)通过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而合同约定的内容让记者感到非常吃惊。合同要求,试验样品由代理商即中介公司提供,要确保顺利通过型式试验,并要在合同生效起2个半月内获得变压器试验报告;样机费及咨询服务费为2.5万元(不开发票),试验费及型号备案证书费则以实际收费通知为准,等等。
自己产品想通过检验,样品却由代理商提供,在代理商的保驾护航下,最终先科中电如愿获得了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试验报告。
一份编号为13U0168-S的试验报告显示,报告签署时间是2013年7月27日,检验结论是样品试验合格。另外,记者还通过电科院官网对手中的这份报告进行了查证,输入报告编号和委托企业名称后,页面弹出来的试验报告与记者手中的这份报告内容信息完全吻合。jinnian金年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