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斗提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10:12:59

  本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年精炼糖及15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斗提机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2万元,招标人为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001)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年精炼糖及15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斗提机采购;(001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年精炼糖及15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斗提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2019年8月1日起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斗提机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斗提机提升能力不小于500吨/小时);3投标人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供应商“黑名单”;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30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1月06日 16时00分斗提机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斗提机及附属设备、配套电气、仪表设备的设计、采购、制作、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验收及相关防疫政策影响所需采取的必要措施等,采用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总周期:16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后,设备及主材到厂90日历天。安装周期:70日历天。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2019年8月1日起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斗提机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斗提机提升能力不小于500吨/小时);3.3投标人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6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供应商“黑名单”;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与转包。4.招标公告期: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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