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9月13日、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要求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措施。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需要,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为子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在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内循环操作,代开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因子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具有担保性质,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代开保函额度:根据公司业务进展,本次为子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的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在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的保函额度可调剂使用。调剂原则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保函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代开明细如下:
3.代开保函期限:代开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担保责任:公司承担保函项下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函金额范围内的赔偿义务。
5.保证措施: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要求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措施: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订《保函责任承担协议》,协议约定:如因子公司发生违约等情况,致使公司被追究担保责任,子公司应就该担保责任向公司予以足额偿还。
(4)经营范围:销售起重、轧钢、挖掘机、焦炉、油膜轴承、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等进出口业务及技术服务,公司产品的备件存储及修理。
(4)经营范围:矿山设备,起重设备,锻压设备,轧钢设备,焦炉设备,煤化工设备,铁路轮轴,齿轮传动设备,风电设备,油膜轴承,铸锻件,海洋设备,工程机械,港口设备等及工程项目总承包。上述整机设备及其零部件贸易业务和售后服务等。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3.17万元,负债63.66万元,净资产-0.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7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正阳街85号太重研发中心AC连廊三层
(4)经营范围:机械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工程)专业甲级,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承担行业内工程总承包。电气自动化成套设备、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压力容器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销售;机电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培训。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承担机械产品配套工程、建筑工程、锅炉房、建筑装饰工程、金年会棋牌官网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照明工程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工程咨询;建筑工程施工及施工管理;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智能机器、智能系统、大型钢结构装配式厂房的生产、销售;智能装备及配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智能装备、机械技术研发;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超声波焊接机、金属结构、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生产;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工程设计;机械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电梯、电扶梯、自动走道、自动门、停车系统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安装、维修;电梯检验检测服务;机器人系统集成;自动化流水线设计;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租赁、维修服务;设备安装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4)经营范围:规划、计算、设计和鉴定各种起重机设备,制定改建计划以及在备件的制造、装配和交付过程中提供监督服务。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铸造机械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502.90万元,负债802.04万元,净资产1,37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6.47万元,净利润0.86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358.29万元,负债2,558.29万元,净资产1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7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注册地址: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迎宾西街512号402室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151.02万元,负债2,198.02万元,净资产3,9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7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
(4)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轮、轴、轮对、轮对总成、齿轮箱、转向架、制动盘及其配件、部件,工矿车辆及工业用行车轮、滑轮、齿轮坯、车轮组及其配件、部件,特殊工序工艺流程的制造、研发、销售、检测、技术服务;列车通讯系统、车站通讯系统、收费系统及月台门系统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锻件及材料的制造、研发、销售;进出口贸易;本企业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70.23万元,负债0.32万元,净资产769.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及其制品的无损检测和理化检测;计量认证、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筑材料检验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2.59万元,负债59.36万元,净资产103.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5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3.2万元,净利润3.18万元。
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64.77万元,负债40.84万元,净资产1,425.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5.05万元,净利润17.06万元。
(3)经营范围: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等设备的整机及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增速器、车轮车轴、铸件、锻件、结构件的销售、检测、咨询服务;以及进出口和代理业务。
(3)经营范围: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炭、煤炉、焦炉等设备的整机及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增速器、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铸件、锻件、结构件的销售、检测、咨询服务;国内外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以及进出口和代理业务;咨询服务、展览、技术交流业务。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4)经营范围:特种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山机械销售。
(1)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富街11号之三自编1号楼1层101室
(4)经营范围:业务培训;物业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环保咨询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汽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
(4)经营范围: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西工业园区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制造。
本次新增保函事项系为满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而提供的担保支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保证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新增保函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代开保函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子公司代开保函可以强化公司资金管理,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15,500万元,均为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董事。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为满足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需要,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在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内循环操作,代开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太原重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议案:
另: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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